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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运动队于赛前2天到赛区报到。运动员报到时必须交验注册证和检验骨龄,检查骨龄费用自理,每人15元。凡骨龄超过比赛实际年龄(注册年龄+实际生活系数+1.5)者或注册证不合格者,取消本次比赛资格,在赛区的一切费用自理。
五、竞赛办法
(一)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参加身体素质测验。如不能参加者,按本赛区最低成绩计算。各队均取前10名计算本队身体素质测验成绩。本次比赛身体素质测验项目:助跑摸高、V字型移动、30米跑。评分标准和测试方法见《中国青少年排球教学训练大纲》。
(二)比赛采用单循环赛制,每天进行2轮比赛。
根据报名先后顺序排列序号,按贝格尔法进行编排。
提前结束比赛的运动队,在比赛结束的第二天离会,逾期费用自理。
(三)比赛采用国际排联2005-2008排球竞赛规则。
(四)决定名次办法:
A、每队胜一场得两分,负一场得一分,积分高者名次列前,弃权取消比赛成绩。
B、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采用下列办法决定名次:
X(胜分总数)
------------- =Z(值) Z值高者名次列前。
Y(负分总数)
C、如Z值仍相等,则采用:
A(胜局总数)
------------- =C(值) C值高者名次列前。
B(负局总数)
D、如C值仍相等,则采用抽签的办法决定最后名次。
(五)高个队员的规定(身高和手高有一项达标即可):
各队在每局比赛中,始终应有两名高个队员。不足者在总积分中扣分,每局缺一人扣0.25分,每场最多扣一分;在每局比赛中,始终有特高队员参加比赛,在总积分中加分,每场有一人加0.25分,最多累加一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