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棉花加工厂消防安全管理暂行规定

  其中棉厂应设置应急用的消防蓄水池和水塔,容积不小于下表的要求:

┌──────┬────────┬────┬──────────┬─────┐
│ 工厂规模 │ 消防蓄水池  │ 数量 │ 水塔容积立方米   │ 数量   │
│      │ 容积立方米  │    │          │     │
├──────┼────────┼────┼──────────┼─────┤
│ 1台型厂 │  40    │ 2  │    30    │  1  │
│ 2台型厂 │  50    │ 2  │    30    │  1  │
│ 3台型厂 │  60    │ 2  │    40    │  1  │
│ 4台型厂 │  80    │ 2  │    50    │  1  │
└──────┴────────┴────┴──────────┴─────┘

  第六十三条 固定抽水泵要安装双套设备,一套通向水塔,一套通向管网;同时安装两套动力(电机和内燃机)。棉厂应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机动泵。要做到消防泵天天发动,周围出水。
  第六十四条 车间、货场、库房要配置适当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安放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并严禁移作它用。消防器材设备附近,严禁堆放棉花短绒及其他物品。
  第六十五条 消防车、泵及其它消防器材设备要建立档案。明确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维修,保持完整好用。寒冷季节,要对消防水池、消防水缸、消防栓、消防管网、灭火器等消防设备采取防冻措施。
  第六十六条 棉厂应安装消防通讯和信号报警设备。

第十一章 扑救与奖惩

  第六十七条 一旦发生火灾,要立即组织扑救。同时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报警,指定专人保护现场。
  第六十八条 发生火灾事故后,要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第六十九条 对发生火灾事故。要迅速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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