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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消防队消防器材装备管理规定

  七、对于消防车辆、消防船艇、机动泵浦、通讯设备和防毒面具等重要器材装备,应固定专人负责管理、保养和使用。要建立管理使用档案,对其出厂年月、技术数据、使用情况、机械故障、维修保养、性能变化、主要问题、报废日期等,进行详细登记。以便综合研究,不断改进管理、保养工作。
  八、对于消防器材装备的管理,必须严格实行责任制。
  1.大(支、总)队长负责督促检查各中队做好器材装备的管理、保养工作;
  2.中队长负责具体组织做好本中队器材装备的管理、保养工作;
  3.班长负责经常检查本班执勤车辆、随车器材和个人装备的管理、保养情况;
  4.驾驶员负责做好消防车辆的管理、保养工作;
  5.通讯员负责做好通讯设备的管理、保养工作;
  6.战头员负责管好各自分工的随车器材和个人装备;
  7.仓库管理员负责管好全部库存器材装备。并做到帐物相符。
  九、对消防器材装备管得好的单位和个人,应结合检查评比,进行表扬奖励,成绩显著者予以记功。如因管理不善、保养不好和违反操作规程而发生丢失、损坏和人身伤亡等事故,应及时查明原因和责任,严肃处理。
  十、公安消防队各级负责人应经常教育干警加强战备观念,养成爱护器材装备的良好习惯,自觉遵守各项管理制度,提高工作责任心,切实做好消防器材装备的管理工作。
  附录:消防车辆和随车器材状态良好的主要标准
  一、车容整洁、后视镜和五盖(汽油箱、水箱、加注机油口、电瓶、轮胎气门)齐全,门窗开关自如,各部连接紧固可靠,无漏气、漏油、漏水、漏电现象。
  二、发动机起动容易,机油压力和温度正常,高、中、低速运转均匀、稳妥,动力性能和加速性能良好,无异常响声。
  三、离合器分离彻底,结合平衡、可靠,无异常响声。
  四、转向装置调整适当,操纵轻便、灵活、可靠。
  五、手、脚制动调整适当,反映灵敏,作用良好,制动距离符合要求。
  六、各齿轮箱和传动机件无异常响声,无过热现象,工作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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