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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落实国办发明电12号通知精神切实做好“五一”黄金周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三、要切实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节日期间,各学校对在校学生要进行妥善、周密的安排,防止意外事故发生。要妥善保管危险化学品,严密监管人员集中场所,切断关闭场所的用电设施电源,确保避免火灾。要加强对校园、教职工和学生宿舍的治安巡逻,严防敌对势力、犯罪分子伺机破坏。学校组织活动,要特别注意对安全工作进行周密安排,制定完善的应急处置预案。严禁组织中小学生利用假期参加商业性庆典、演出活动。

  四、各学校在“五一”节前要集中力量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要覆盖消防安全、治安安全、交通安全、饮食卫生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等各个方面。春季是火灾易发季节,尤其要加强春季防火工作。要认真查找安全方面存在的漏洞和事故隐患,要把校内外学生公寓,教职工宿舍、食堂、实验室、教室、图书馆、会议室等人群集中场所作为检查的重点,特别要查找火灾隐患,检查消防设施和消防通道。要对学校食堂卫生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师生员工饮食安全。要认真排查、梳理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果断措施,迅速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结合节日期间的实际情况,进行周密布置。

  五、妥善处置与师生切身利益有关的问题,坚决防止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发生。要高度重视和认真对待教师的福利、待遇、住房以及学生招生、就业、学历、学位、住宿、饮食等师生密切关注和反应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把握师生思想动态,关心和解决事关师生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把影响稳定的各种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坚决防止酿成重大群体性事件。

  六、要坚决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学校的安全工作由学校党政一把手负总责,节日期间,学校要明确各项安全工作的具体任务和责任人,层层落实,细化责任。对由于责任制不落实而造成重大事故、刑事案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对没有及时发现、整改治安防范和安全工作中重大隐患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对不履行职责,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七、要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制度和学校安全保卫工作信息报告制度。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严格安排好节日值班工作。各单位领导要坚持带班,增强值班力量,要随时掌握学校安全动态,确保有足够的力量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发现问题,及时有效处置,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不得隐瞒不报或迟报、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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