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落实国办发明电12号通知精神切实做好“五一”黄金周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教电[2005]19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今年以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认真贯彻教育部有关学校安全和稳定工作文件精神,不断加强学校安全和稳定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目前学校安全和稳定工作依然存在不少问题和隐患,要充分看到当前安全稳定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更加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工作责任感,要把困难和矛盾估计得严重些,把影响稳定的因素考虑得周全些,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要看到安全工作认识不到位、管理不严格、措施不得力的现象依然存在,各类安全事故仍时有发生,不仅造成学校师生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也严重影响了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对此,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务必要有清醒的认识,要本着对学生高度负责的精神,进一步切实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学校安全和稳定工作。“五一”黄金周将至,为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和稳定工作,确保广大师生过一个欢乐、安全、祥和的节日,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五一”黄金周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站在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学校安全和稳定的责任,扎实做好学校安全和稳定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对节日期间学校安全和稳定工作的领导,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学校安全和稳定工作的领导责任,亲自研究部署本地、本学校节日期间的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分管负责同志要亲自督促检查落实情况,并组织力量针对重点问题、重点对象和薄弱环节严密制定防范措施,坚决防止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保持学校的稳定。
二、各学校要在“五一”节前对学生进行一次认真全面的自我安全教育,注意出行活动安全。各中小学校要充分利用课堂教学、班会、集体活动等形式,对学生普遍开展一次以预防交通、火灾、食品中毒、溺水等事故为重点的安全专题教育,强化学生安全意识和提高自防自救能力,严防类似事故发生。对外出学生的流动,要以安全、就近为原则,中小学生出游要有家长带领,大学生出游要结伴同行,地势险峻或安全措施不落实的地方不得前往。各中小学校集体组织学生参观旅游活动时要把安全放在首位。要事先报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时配备教师专门负责组织和管理学生,出发前要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必须到具备资质的客运单位租用交通工具,并请客运单位配备有良好驾驶经验和近年无重大事故记录、安全意识强的司乘人员,要特别注意交通安全,注意餐饮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