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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关于印发《全国统一鉴定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使用办法》的通知

  1、部鉴定中心、各省级鉴定中心的全国统一鉴定工作日常信息交流及文件、通知发布,利用内部通的“内部安全邮件”或“通知发布”进行。
  2、全国统一鉴定技术支持单位经部鉴定中心批准,可通过工作网发布有关的技术支持信息,回复有关咨询邮件。
  二、全国统一鉴定在线考务管理系统使用办法
  (一)软件的适用于升级
  1、统考在线考务管理系统依托工作网运行,部鉴定中心根据省级鉴定中心提供的机构信息,向各省级鉴定中心统一提供申报机构登录系统的帐号和密码,省级鉴定中心再统一授权至下属相关鉴定机构,各鉴定机构根据帐号和密码登录并使用统考在线考务管理系统。
  2、省级鉴定中心需要对统考在线考务管理系统进行调整的,须向部鉴定中心提出书面申请。部鉴定中心负责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可行性论证。通过论证的,部鉴定中心安排统括在线考务管理系统开发单位进行开发。
  (二)软件使用方法
  1、帐号建立和授权
  由各省级鉴定中心向部中心统一上报鉴定机构信息(用户名称和机构代码)。由部鉴定中心统一提供申报机构登录的帐号和密码。
  2、系统使用方法
  (1)登录系统
  登录工作网(www.nvq.net.cn或www.osta.org.cn)网站,进入部鉴定中心管理平台“全国统考管理”页面,录入上级机构下发的帐号及登录密码,进入统考在线考务管理系统。第一次登录后须修改密码,以防被盗用。
  (2)安排统考鉴定计划
  省级鉴定中心根据部鉴定中心下发的“鉴定计划”选择本次本省要组织进行的统括职业及级别,并向下属鉴定机构下发,由下属机构执行。
  (3)考生报名信息录入
  通过在线直接录入或使用单机版报名系统录入完成后,导入到统考在线考务管理系统。
  (4)考场编排(图略)
  考场编排使用统考在线考务管理系统进行编排,根据不同的管理模式,有以下三种操作方式:
  方式一:省级鉴定中心统一编排考场、统一生成准考证号。
  鉴定机构将数据入库后,上报报名数据给省级鉴定中心。省级鉴定中心接收报名数据、编排考场后,生成准考证号并打印准考证或反馈考场编排信息给下级鉴定机构,由其接收后,打印并发放准考证。
  方式二:省级鉴定中心不统一编排考场,但统一生成准考证号。
  鉴定机构将数据入库后,编排好考场,上报报名数据和考场编排信息给省级鉴定中心。省级鉴定中心接收报名数据和考场编排信息,统一生成准考证号,再反馈考场编排信息。下级鉴定机构接收反馈信息,打印并发放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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