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关于印发《全国统一鉴定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使用办法》的通知
(劳社鉴发[2006]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为贯彻执行《
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规程(试行)》,我中心制定了《全国统一鉴定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使用办法》。
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二○○六年三月十六日
全国统一鉴定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使用办法
一、全国统一鉴定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信息系统
(一)在线考务管理系统
1、全国统一鉴定使用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以下简称工作网)全国统一鉴定在线考务系统(以下简称考在线考务管理系统)进行考务管理工作。
2、部鉴定中心通过工作网统考在线考务管理系统实现全国统一鉴定的考务管理工作,并通过此系统下发统考职业鉴定公告、答案和平分标准等。
3、各省级鉴定中心通过统考在线考务管理系统进行全国统一鉴定本地区的考务管理,及上报全部成绩数据和证书数据等。
(二)证书查询系统
部鉴定中心对省级鉴定中心上报的证书数据复核后,通过工作网证书查询系统,向社会提供统一的证书查询服务。
(三)题库反馈修正系统
1、对全国统一鉴定试题如有疑问和建议,可通过国家题库反馈修正系统(www.nvq.net.cn或www.osta.org.cn)向部鉴定中心反馈。
2、部鉴定中心收到反馈意见后,组织有关命题专家进行核实,并修改和完善全国统一鉴定试题。
(四)考试现场全程监控系统
1、在全国统一鉴定期间,部鉴定中心设立考场远程监控的全国总监控室(含专家值班点),通过工作网远程监控平台对各省设置的远程监控考场进行监控。
2、省级鉴定中心负责省内考场的选择和设置工作,并在全国统一鉴定中普及使用考试现场远程监控对考场进行监控;省级鉴定中心可在省里建立省级监控室,对省内所设置的远程监控考场进行监控,并能实现省级监控室与部鉴定中心总监控室(值班专家)“面对面”地沟通和答疑。
(五)内部信息交流及通知发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