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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

  二、完善例行监测,推进信息发布
  (三)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2005年农业部要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方案,规范监测抽样行为,通过采取承检机构异地抽样和能力比对等借施,搞好对37城市菜蔬中农药残留、5城市水产品中药物污染的例行监测工作,将畜产品中兽药残留及违禁药物滥用监测范围扩大到20个城市。同时做好无公害蔬菜、水果、茶叶生产和出口示范基地创建县的农药残监测工作。加强对地方农业部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的指导,推动例行监测工作向基层延伸。有条件的省(区、市)农业部门要健全检机构,完善监测手段,确定重点监测品种和区域,开展对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的例行监测工作。对例行监测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查找原因,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予以解决。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突出地区,加大跟踪督查力度,促进整改措施的落实。
  (四)推进农产品农药残留、兽药残留检测信息发布。按照国务院关于“农业部门发布有关初级农产品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等检测信息”的要求加强和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发布工作,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官方披露渠道,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透明度,扩大消费者的知情权和监督权。2005年,农业部要在完善全年5次例行监测结果内部通报工作的基础上,相应向社会公布例行监测及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关信息,组织编制《中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白皮书》。各地应研究提出适宜本地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发布办法,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制度,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的作用。
  三、促进全程追溯,推动市场准入
  (五)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追溯。要结合我国农业生产方式、农产品流通方式,农产品流通方式发展状况,积极创造条件,探索多种形式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办法,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工作。开展肉牛、牛奶质量安全追溯试点工作,结合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标准化生产基地和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养殖小区、示范农场)建设、推广农产品生产档案登记制度。把产品标签与农产品认证标志、产品商标等结合起来,逐步形成产销区一体化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网络。
  (六)推动农产品市场准入。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协调和配合,结合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标识认证管理,积极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鼓励和支持生产基地和批发市场建立自律性检测制度。鼓励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与生产基地建立产销合作机制,推行连锁经营和直销配送。积极开展对农产品生产、加工、运销等各个环节的监管,使农产品准入制度紧密联结。推进农业牌战略,加快准行农产品分级包装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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