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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关于印发王沪生副司长在全国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工作座谈会上的总结讲话的通知

  三、对下一步工作的几点要求

  (一)要切实做好本次会议精神的传达贯彻工作。本次会议结束以后,希望同志们尽快向所在部门领导并争取向省市分管领导作一次汇报。同时,要尽快组织地市一级商务主管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同志,深入学习、认真领会黄海部长助理和张健伟副主任讲话精神。在此基础上,各地要结合本省市本部门实际,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二)要大力加强沟通协调。商务主管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与农业部门、税务部门的沟通。要通过加强沟通与协调,整合资源,努力形成分工合作、协调联动的局面。特别是在受理申报材料、评审验收、联合命名、共同推荐以及监督管理方面,各部门应主动协调,及时通报情况。商务主管部门作为牵头单位,要搞好总体协调,切实承担起牵头单位的责任。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作为重要的成员单位,要结合本部门职责和现有政策手段,积极配合,充分发挥作用。希望各个地方的职能部门(商务、农业、质量技术监督、税务等)都能顾全大局,加强协作,求同存异。个别省市几个职能部门如果总是达不成一致意见,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省级的评审和国家级的推荐,那就不等了,不能因为少数地方耽误发文时间。希望2006年不出现这种情况。

  (三)积极争取地方政府配套政策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工作既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也要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同推动。商务主管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及时主动地向省市政府特别是分管领导汇报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工作的进展情况,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在规划、用地、资金、税收等方面予以支持。

  (四)努力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工作全面深入开展。首先,要认真做好本地农批市场的调查研究和工作部署,做到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稳步推进。其次,要切实做好标准化市场的评审认定推荐及管理工作。在此基础上,发挥标准化市场的示范带动作用,以点带面,积极促进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推动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工作深入开展。

  同志们,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工作,是流通领域推动“三农问题”解决,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地商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有关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的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自觉增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共同把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这一利国利民的工作抓紧抓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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