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广东泰宝科技医疗用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离子感应消痛贴(泰宝消痛灵)”,该产品适用于颈椎病、骨质增生、肩周炎、关节疼痛、腰椎盘突出、坐骨神经痛等止痛消肿。而该产品广告宣称“具有超强的穿透力,能准确的对准病灶部位-突出物,激活并修复老化变形的软组织,阻断突出物的生成,使其逐渐软化、萎缩;还能促进局部组织微循环和新陈代谢,加大突出物溶解和吸收,以便彻底消融突出物,腰不痛了,腿不麻了,行动起来灵活有劲了,连过去不敢扭的秧歌也能扭两下了,折磨人的突出物没了”等。该产品广告擅自篡改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的内容,对产品功效的宣传不仅超出了产品的适用范围,而且含有大量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六、北京中科亿康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蓝丁格尔牌WH型系列乳腺治疗仪”,该产品适用于对妇女乳腺炎、乳痛、乳腺增生及其它乳腺良性病症的治疗。而该产品广告宣称“仅仅一周疼痛完全消失,4步曲轻松治愈乳腺病,用于产后催乳、健胸美乳,如果不是蓝丁格尔我不会这么快走出离婚的阴影,才用了两次,老婆就能抱着宝宝喂奶了,真是神了”等。广告内容严重超出了产品的适用范围,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七、广州市科鹏电子有限公司生产的“紫环牌低中频多功能治疗仪(颈椎治疗仪)”、北京橡果氧立得制氧有限公司生产的“氧立得系列多用途便携式制氧器”、北京周林频谱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WS-101C型周林频谱保健治疗仪”、北京同方神火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清华同方牌视康仪”、奉化市精益医疗用品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前列腺治疗仪”、秦皇岛皇威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奇爽一贴好”、河北路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眼全息近视治疗仪(眼保姆)”、济南川奇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鼻炎一贴灵”、重庆市国人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特定电磁波谱治疗器”、长春吉大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纳米银女士凝胶抗菌器”、武汉嘉业堂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生产的“神阙贴”、北京康星世纪医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国康牌颈腰椎治疗仪”、汉中金华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华汉针神牌诊疗健身仪”、广州市康烛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低中频鼻康仪”等产品,未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擅自发布医疗器械广告,或者篡改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的内容发布广告,同时广告中也含有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