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法律信息 | 法律新闻 | 案例 | 精品文章 | 刑事法律 | 民事法律 | 经济法律 | 行政法律 | 诉讼法律 | 合  同 | 案例精选 | 法律文书 | 合同范本 | 法律常识 | 司考题库 | 
法律图书 | 诉讼指南 | 常用法规 | 法律实务 | 法律释义 | 法律问答 | 法规解读 | 裁判文书 | 宪法类 | 民商法类 | 行政法类 | 经济法类 | 刑法类 | 社会法类 | 案例趋势 |     
建设部关于公布数字化城市管理试点城市(城区)名单的通知

建设部关于公布数字化城市管理试点城市(城区)名单的通知
(建城函[2005]207号)


深圳市、成都市、杭州市、武汉市、扬州市、烟台市人民政府,北京市朝阳区、上海市长宁区、卢湾区、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政府:

  经对申报开展数字化城市管理试点工作的城市(区)进行审查,确定深圳市、成都市、杭州市、武汉市、扬州市、烟台市、北京市朝阳区、上海市长宁区、卢湾区、南京市鼓楼区为建设部数字化城市管理试点城市(区)。

  各试点城市(区)要按照建设部《关于推广北京市东城区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的意见》和试点实施方案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从实际出发,及时总结经验,认真做好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的学习、信息系统建设、管理职能整合等各项工作,采用万米单元网格管理法和城市部件管理法相结合的方式,建立监督和指挥相分离的城市管理新体制;按规范建设、有序实施、整合资源、务求实效的原则建立城市管理新模式。建设部将按试点实施方案组织培训和对系统的验收。请各地在2006年7月底前将试点工作情况报建设部。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律信息 | 法律新闻 | 案例 | 精品文章 | 刑事法律 | 民事法律 | 经济法律 | 行政法律 | 诉讼法律 | 合同 | 案例精选 | 法律文书 | 合同范本 | 法律常识 | 
法律图书 | 诉讼指南 | 常用法规 | 法律实务 | 法律释义 | 法律问答 | 法规解读 | 裁判文书 | 宪法类 | 民商法类 | 行政法类 | 经济法类 | 刑法类 | 社会法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