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贯彻党中央“惩防体系”的重要措施。航遥中心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和责任分工》中明确由党委书记王殿琦负责航遥大厦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党风廉政工作,由航遥中心纪检监察部门与基建办公室的负责同志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做到检查、监督与考核相结合,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和反腐倡廉工作的主动性。在做出重大决策时,坚持集体表决,领导和有关工作人员每人一票,做到客观公正,有效杜绝了“领导意志”、 “一言堂”以及以权谋私等问题的发生,确保了整个建设过程的公开、透明。
各施工单位的项目党支部也积极健全和完善自身的廉政建设,陆续制定了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制度、党纪法规党内监督制度、民主监督制度、项目施工廉政建设暂行规定等,并接受项目全体职工的监督,保证廉政责任制落到实处。
项目管理单位结合项目特点进行项目管理组织的设计工作,组建了精干高效的项目管理组织机构,并制定了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和项目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同时选派业务精湛、责任心强的专业人员对该项目实施专业化的管理服务,并根据工作需要进行人员动态调配,有力配合了航遥大厦项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三)建设廉政文化,促进参建人员素质的提高
企业的综合素质决定着企业的综合竞争实力,而管理人员和参建人员的素质则决定着工程建设的质量。参建各方通过共同构建以“廉洁自律, 自我监督,尽职尽责”为核心的廉政文化,有效提高了人员的素质,确保了航遥大厦项目建设全过程实现“阳光工程”。航遥中心领导在党组会议上明确提出“不吃(施工单位)饭、不收(施工单位)礼、不许愿” 的“三不”原则。开工至今,航遥中心的领导从未吃过施工单位一顿饭,收过施工单位一份礼物。对此,总承包单位总经理马道乐深有感触,他不止一次说过,“在航遥大厦项目一年多的建设过程中,我们没有宴请过一次航遥中心的领导,这样的甲方我还是第一次遇到。”
在航遥大厦外立面装修工程招标过程中,国内某知名幕墙公司的业务人员在多次提出宴请航遥中心领导遭到拒绝后,于 2004年4月的一个夜晚,携带礼品到航遥中心张晓山主任家去拜访,在遭到张主任的拒绝后,该业务员将礼品放在张主任家的楼门外,说了一声,“我是××公司的,请您多关照”就赶快离开了。第二天,张主任将礼品带到了单位,立即组织召开全体干部会,说明此事。经航遥中心领导班子决定,取消该公司的投标资格,并通知该公司将礼品取回。航遥中心的领导用自身的实际行动为参建各方树立了榜样。
在这种榜样力量的带动下,项目管理单位也不断加强员工素质教育,号召全体项目管理人员向航遥中心领导学习,不推荐、不介绍任何施工单位和材料设备供应商,客观、公正地开展项目管理工作。航遥大厦项目开工至今,项目管理单位没有推荐任何一家施工单位及材料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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