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聘请质量监督信息员
农业部在全国范围内聘请100名左右的质量监督信息员,了解和掌握各地质量动态,广泛听取意见,并及时汇总他们所反映的情况和信息。各省(区、市 )负责在农机管理部门和试验鉴定、技术推广、安全监理单位、生产及流通企业、科研院所及农机手中,向农业部推荐3—5名质量监督信息员,并结合实际,聘请本地质量监督信息员。
(三)开展质量保障督导
农业部在“三夏”、“三秋”两个季节,派出工作组赴粮食主产区,组织开展通用类补贴机具质量保障督导,各省(区、市 )要积极配合,同时,结合实际,在主要农时季节、产品旺销季节,组织开展非通用类补贴机具质量保障督导。督导组由农机管理、试验鉴定和技术推广等相关方面的人员组成,原则上不超过3人,选择1~2个产品,3~5个企业,采取到企业、销售市场现场检查、用户访谈等相结合的形式开展督导。督导的内容主要包括企业生产条件、质量保证能力及执行情况、质量承诺的兑现情况、售后服务情况和补贴机具使用中存在的质量问题,对企业是否具有持续生产出符合要求产品的能力做出评价,向农机管理部门提交督导报告。
(四)开展质量跟踪调查
选择重点产品开展质量跟踪调查。农业部负责组织通用类补贴产品的质量跟踪调查工作,今年开展 70马力以上大中型拖拉机质量跟踪调查。各省(区、市 )除了配合通用类产品的调查外,还应根据本地的具体情况确定本年度非通用类的产品1~2个开展跟踪调查工作。调查工作完成后,提交跟踪调查报告。
(五)制定重大质量事件应急预案
制定并公布农业部、各省(区、市)、实施购机补贴的项目县及所属地市各级重大质量事故和集中投诉事件快速处理的应急预案,明确启动条件,保证反应快捷,及时有效地调解质量纠纷,维护购机补贴工作的正常秩序。
三、工作组织与时间安排
(一)4月底前,各省(区、市 )农机管理部门按《补贴机具质量监督信息员推荐表》(附表)要求,向我部推荐质量监督信息员,同时开展本地质量监督信息员的聘请工作。5月底前,发放聘书,完成部、省级质量监督信息员聘任工作。
(二)5月底前,各省(区、市 )农机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省级、实施购机补贴的项目县及所属地市农机产品质量投诉机构。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中国消费者协会农机质量投诉站)组织完成省级投诉监督机构人员培训。各省(区、市 )完成实施购机补贴的项目县及所属地市农机产品质量投诉机构人员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