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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财政资金补贴的农机产品质量调查监督工作方案》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财政资金补贴的农机产品质量调查监督工作方案》的通知
(农办机[2005]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机管理局和计划单列市(办公室、中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机局,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农业部农业机械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中国农机安全报社:

  为贯彻落实我部《关于加强财政资金补贴的农机产品质量调查监督工作的通知》(农机发[2005]4号)精神,现将《2005年财政资金补贴的农机产品质量调查监督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要顾全大局,高度重视并认真落实本辖区内2005年财政资金补贴的农机产品质量调查监督工作,按我部时间进度要求完成相应任务,上报相关材料,积极配合农业部工作组开展好督导、检查工作,及时反馈和处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附件: 2005年财政资金补贴的农机产品质量调查监督工作方案
  补贴机具质量监督信息员推荐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办公厅
二〇〇五年四月十四日


  附件:
  2005年财政资金补贴的农机产品质量调查监督工作方案

  为做好2005年财政资金补贴的农机产品(以下简称补贴机具)的质量监督工作,切实保证国家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的贯彻落实,根据农业部《关于加强财政资金补贴的农机产品质量调查监督工作的通知》(农机发[2005]4号)的精神和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以确保国家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的落实为目标,整合系统资源,创新工作机制,落实责任措施,建立健全补贴机具质量调查监督体系,形成质量调查监督机制和氛围,有效保障补贴机具质量稳定、安全可靠、服务及时,保护和调动农民购机用机的积极性,促进粮食稳定增产、农业节本增效、农民持续增收。
  二、工作内容
  (一)建立健全农机质量投诉监督体系
  完成省级农机质量投诉监督站建设,在实施购机补贴的项目县及所属地市,建立健全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监督组织,落实各级负责机构、人员和办公场所,开展业务培训,公布投诉电话、地址,方便用户投诉,承担起投诉受理、协调处理纠纷和投诉情况分析上报等工作,实现各省(区、市 )农机质量投诉监督站向中国消费者协会农机质量投诉站(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报送投诉情况月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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