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环境监察总队、 辽宁省环境监理处、
吉林省收费监理处、江苏省环境监察局、
湖南省环境监察总队、湖北省环境监察总队、
广东省环境监察总队、海南省环境监察总队、
长春市环境监察支队、郑州市环境监察支队、
西安市环境监理处、 武汉市环境监察支队、
深圳市环境监察支队、马鞍山市环境监察支队、
上海市长宁区环境监察支队
项目技术组
总课题组:杨子江 环保总局环境监察局综合处副处长
阎景军 环保总局环境监察局稽查处副处长
张建宇 美国环保协会中国地区负责人
林 红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研究员
秦 虎 美国环保协会
王 昊 美国环保协会
王玉宏 环保总局环境监察局综合处
分课题组:各参加单位业务骨干2人
专家顾问组:国务院法制办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环保总局规划司
环保总局法规司
薛 澜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常务副院长
于春生 北京怡丰律师事务所律师
三、项目的主要任务与活动
由于环境监察执法涉及环保部门自身及企业双方关系,因此本项目分两个子专题:“环境监察机构执法效能研究”和“企业环境经济行为研究”。
(一)对我国环境监察机构执法效能的调查与分析
对我国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省、市、县三级)环境监察机构进行问卷调查,内容包括:执法依据;执法程序;不同的执法形式--如:排污收费、现场检查、排污申报、经济处罚、停业整顿、诉讼的使用频率、效果、执法成本;企业违法频率;地方财政对环境执法最低保证水平和对执法的影响;地方执法部门创新性执法手段等。
根据调研结果分析我国目前环境监察执法依据的完备性、有效性;执法程序的完整性、公正性、公平性;对目前各种不同的执法形式类别分析其执法效果和执法成本及存在问题;对我国目前环境监察机构执法效能进行评价,对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解决的建议。
(二)对企业环境经济行为调查与分析
对重点行业内有代表性的企业进行问卷及现场调查,内容包括:企业环保机构设置和运行状况;环保意识;企业对各种不同执法形式的认可度以及企业对这些执法形式的守法成本、违法成本;企业最接受的执法形式;企业年终决算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主要指标、环保治理费用数据、治理费用占企业总资产和税前利润的百分比;典型违法案例;典型环保诉讼案例等。
对重点行业企业环保守法成本、违法成本、违法原因、存在的法律问题和执法程序、手段上可能的漏洞进行分析,提出解决问题的途径。
(三)美国环境违法收益计算模型(BEN)引入的相关研究
1、模型引入
分析模型基本原理及在美国的适用情况,调查其实际的应用程序和方法;
分析中美国情的主要差别,论证模型适用于中国的可行性;
对几个典型行业的重点企业进行试算,测算和研究我国环境保护执法中经济处罚额度制订的可行性核算原则及适用模型。
2、建立适合中国的环境违法经济收益处罚模型
根据引入论证分析,对主要参数进行修正,以建立适合中国国情和具备可操作性的模型及计算原则;
对案例计算结果进行分析和修正,提出我国环境保护执法中经济处罚额度范围的计算方法或额度范围。
(四)法律法规的比较分析及研究
1、收集、翻译、整理美国及其它发达或转轨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中相关条款及相关学者的理论论述,提出分析报告。为比较分析和理论分析提供依据。
2、对我国现行环境监察执法法律、法规中相关条款进行剖析,对实现公开、公平、公正执法支持的可能性进行剖析;对需补充和修改的内容进行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五)相关执法部门执法成本的对比分析
通过对本地区工商、税务、城管等部门的人员、装备、任务量等的调研、对比,得出环境监察执法成本及执法手段在中国相关执法部门中的地位及优缺点,总结出环境监察执法需要提高和改进的方面。
(六)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有效环境监察执法咨询与培训
聘请国内外专家对项目提供咨询,组织相关培训
美国环境监察相关法律法规体系(主要针对水、气、固废污染);
美国环境监察机构、运行机制及经费保证机制;
BEN模型的法律环境及应用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