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发展服务贸易
14促进服务贸易发展。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出台相关的政策措施;扩大旅游、国际会展、中文教育、医疗服务和国际电信服务、国际运输等服务贸易出口;加快发展软件与信息服务外包;完善服务贸易管理体制,建立部际联合工作机制,形成对服务贸易统一的宏观管理;完善服务贸易统计制度;开展服务贸易促进工作,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
15推动物流现代化。提升流通行业信息化水平,引导企业进行供应链管理,鼓励发展第三方物流服务,实现物流管理系统化、服务技术标准化、经营模式现代化、商务运营电子化、连锁配送网络化。
16加强技术引进的政策引导。充分利用国家鼓励、限制和禁止的引进技术目录和相关鼓励政策,进一步引导外资投向通信、生物医药、软件等高技术产业;鼓励政策性银行开展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政策贷款,支持企业在电子通信、机械制造、石油化工等领域引进先进技术和关键设备的同时,加大消化吸收再创新的力度。
17探索技术引进新模式。依托国内重大工程项目,采取集中市场资源、捆绑招标谈判、技贸结合方式,引进更多先进技术;引导有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国外建立研发中心,引进国外智力资源;鼓励国内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企业与跨国公司共同设立研发机构;鼓励国内企业与外商投资企业开展技术配套,加速高新技术研发领域的国际化进程。
18推动成熟工业化技术出口。研究出台切实可行的技术出口鼓励措施,鼓励信息、家电、纺织、建材、轻工等行业领域的技术出口,带动国内成套设备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
(五)开拓国际市场
19继续贯彻“市场多元化”战略。按照“巩固主要市场、开拓新兴市场、加强区域合作”的原则,巩固美、日、欧等主要市场。支持国内高新技术企业出国办展,大力开拓东盟、中东、拉美、独联体等新兴市场。充实科技兴贸在“10+1”、“10+3”等区域经济合作中的作用,提升合作层次,形成区域经济合作与科技兴贸战略的良性互动。
20发挥展会的桥梁和平台作用。继续办好深圳高交会、苏州电博会、大连软交会、北京科博会、上海工博会和杨凌农高会等高科技展会,推进国际化招展、市场化组展、专业化办展、现代化布展,真正办出水平、办出特色、抓住重点、办出成效。
21加强与“走出去”战略和对外援助的结合。实施“走出去”战略,综合运用贸易、投资、经济技术合作、国际援助等多种方式,推动科技型企业走出去。充分利用政府间合作协议、援助协议把企业和产品带出去,融入国际市场。鼓励出口基地加快在海外建立科技园,出口企业联合构建产品出口战略联盟,出口企业和外贸企业共同推动拓展海外市场。推动通信运营业和电子信息制造业联合开拓国际市场。
22推进国际技术交流与合作。加强中韩技术合作,促进中韩贸易平衡,推动中日在信息和环保领域的技术合作,加快落实中以在农业生物技术领域的合作,促进与爱尔兰、印度在软件和信息服务领域的合作,继续促美、欧进一步放宽对华高技术出口管制。
23引导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加大政策引导力度,积极支持具备条件的大型企业集团通过跨国合作、企业并购和跨国经营等方式,提升企业在国际分工中的地位和水平。积极协调金融、保险和外汇部门对企业跨国经营给予全面的政策性支持。推动和引导企业建立国际化的营销渠道,建立国际服务网络。
(六)优化贸易环境
24完善相关配套服务。研究推进大型企业集团的发展模式,加快境外投资、境外资源开发、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领域的立法进程,为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创造良好条件与环境。发展和完善风险投资体制,改善风险投资环境,完善信贷、保险和担保体系。给予企业在融资、担保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
25推进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建设。完善技术性贸易措施国内协调机制;建立技术性贸易措施咨询服务体系和预警与快速反应体系,收集、通报国外技术法规及产品标准的变化信息,对影响我国产品出口的国外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组织专家研究、论证,制定并发布《出口商品技术指南》,引导企业应对国外技术壁垒。建立和完善出口商品技术竞争力监测体系,形成动态监测及定期报告制度,服务决策和规划。
26加快高新技术标准化技术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高新技术出口企业急需的检验检测标准的研究与制定工作,并积极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制定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的技术标准,推行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标准的实施。鼓励我国高新技术出口企业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工作,特别将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融入国际标准中,为高新技术出口企业创造良好的国际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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