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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等关于印发《科技兴贸“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十一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承上启下的关键时期。“十一五”期间深入实施科技兴贸战略,关系到我国能否抓住当前国际产业调整重组的机遇,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增强我国出口商品国际竞争力;关系到我国能否解决贸易摩擦加剧等突出矛盾,跨越国外的各种贸易壁垒;关系到我国能否处理好外贸发展速度与结构、规模与效益的关系,实现对外贸易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三、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全国科技大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创新型国家为目标,加快转变贸易增长方式,进一步优化出口商品结构,大力支持具有自主品牌和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加强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实现从“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的历史性跨越。

  (二)工作目标
  --扩大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到2010年,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占外贸出口的比重提高到35%,软件出口超过100亿美元,医药产品出口超过200亿美元。
  --完善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体系。到2010年,在信息、医药、软件、新材料等高新技术领域建设100家出口创新基地;培育100家高新技术产品年出口额在10亿美元以上的大型跨国公司或企业集团;培育1000家高新技术产品年出口额1亿美元以上的大型企业;同时重点扶持一大批科技型出口骨干企业。
  --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到2010年,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高新技术产品占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总额的比重提高到15%左右;同时,重点培育160个高科技自主出口品牌。
  --加强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到2010年,专有技术和专利技术许可合同额占技术引进合同总额的比重提高到50%左右,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配套资金比例有所提高,形成市场导向、政府推动、企业为主的技术引进、消化、吸收体系。
  --提高出口产品国际竞争力。到2010年,出口产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比重大幅提高,重点扶持的出口免验和绿色通道企业达到2500家,构建较为完善的高新技术产品国际市场营销和售后服务网络。

  四、主要任务

  (一)实施“出口创新基地”工程。在现有的国家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基地、医药出口基地和软件出口基地的基础上,根据各地区的基础条件和发展实际,在电子信息、软件、医药、新材料、空天、精细化工等高新技术领域分期分批认定和建设一批出口创新基地,力争到2010年出口创新基地总数达到100家,出口创新基地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占全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总额的比重达到70%。
  (二)实施“自主知识产权联合行动”工程。自主创新能力是国家和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关键组成,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是提高我国高新技术产品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手段,要在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同时,鼓励和支持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从而增强我国高新技术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加强知识产权兴贸工作,通过知识产权的创造、管理、保护、利用,扩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的出口,使自主知识产权成为提升出口产品国际竞争力的重要因素。
  (三)实施“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工程。要在加大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的同时,大力促进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引导组织对重大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再创新,形成以“企业为主、市场导向、政府推动”的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促进体系。
  (四)实施“出口创新企业”工程。培育具有自主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高新技术大型企业集团和骨干企业,是实现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持续增长的坚实基础。要通过培育一百家跨国集团、一千家大型企业、一万家科技型出口骨干企业,促进贸易、产业和企业的有机结合,促进企业提高国际竞争力。

  五、主要措施

  (一)扩大高新技术产品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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