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各级假日旅游协调机构要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全面提高旅游质量为内容,深入开展“旅游诚信活动”,组织当地旅游、工商、公安、物价、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对旅游市场进行联合检查,为“五一”黄金周旅游市场创造一个良好的消费环境。重点规范旅行社经营和导游服务行为,打击虚假旅游广告和旅游购物欺诈;重点监控并着力规范各类网上组团出游的业务;坚决打击和惩治损害旅游者权益的各种不正当经营行为,切实抓好旅游投诉的受理工作;治理旅游客运市场秩序,规范城市周边和短线旅游市场,净化旅游景区的游览环境;加强对出国(境)旅游市场秩序的规范和整治,严厉打击非法滞留、偷渡等违法行为,依法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四、加强假日旅游协调工作,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各级假日旅游协调机构要根据假日旅游市场的发展形势,加强假日旅游长效安全机制的建设,提升旅游服务质量保障机制,增强公共服务职能。要做好信息发布和向全国假日办报送信息工作;要组织新闻媒体做好宣传报导,引导和促进理性旅游消费,对黄金周旅游市场和假日旅游工作做好舆论监督。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假日值班责任制,做到24小时值班,随时受理旅游投诉,快速联络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为了确保各项准备工作提前得到落实,各地在2006年4月20日之前,要完成以下几项工作:(1)各级假日旅游协调机构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旅游安全大检查,有重点地进行旅游应急预案的演练;(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重点旅游城市、重点景区的假日旅游协调机构向社会公布旅游投诉电话;(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列入全国假日旅游统计预报系统的各重点旅游城市、旅游景区假日办,将假日值班电话、值班负责人及联系人员姓名、职务、电话号码,各级假日办(或当地旅游局质监所)的旅游投诉电话及负责人、联系人姓名、职务和电话号码以传真形式报全国假日办;(4)完成“五一”黄金周旅游的各项准备工作,将贯彻本《通知》的情况报全国假日办。
(全国假日办 传真号码:010-65201700;联系电话:010-65201721,65201724)
特此通知。
全国假日旅游部际协调会议
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