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大鹏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违反证券法规行为的处罚决定
(证监罚字[2001]1号 2001年1月10日)
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证监券督管理委员会对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鹏证券公司”)违反证券法规的行为进行了调查。
一、违规事实
大鹏证券公司于2000年6月19日违规申购本公司承销的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中签64000股。后于2000年7月6日全部卖出,盈利123万元。
二、处罚决定
大鹏证券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
关于禁止证券经营机构申购自己承销股票的通知》的规定,构成《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股票条例》)第七十四条第十项所述的行为。依据《股票条例》第七十四条的规定,没收大鹏证券公司非法所得123万元并罚款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