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华鑫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开业的批复
(证监机构字[2001]34号 2001年2月15日)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筹委会: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开业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开业。公司注册地址为深圳市深圳发展银行大厦十一楼。
二、核准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亿元。经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深南验字[2001]第YA003号),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0亿元注册资本金已足到额位。核准以下股东和出资额:
(一)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 48000万元
(二)邯郸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000万元
(三)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5000万元
(四)上海金陵股份有限公司 8000万元
(五)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 4000万元
(六)上海飞乐股份有限公司 3000万元
(七)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 2000万元
三、原西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营业部相应更名为“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营业部”。
四、原则同意你公司受让原上海浦东联合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十三家证券营业部。公司开业后,请按有关规定办理十三家证券营业部的正式转让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