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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中国烟草进出口(集团)公司所属企业的纪检监察工作归所在省级局(公司)纪检监察部门统一管理的通知

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中国烟草进出口(集团)公司所属
企业的纪检监察工作归所在省级局(公司)
纪检监察部门统一管理的通知

  1、中国烟草进出口(集团)公司所属企业不设纪检、监察机构,不设专职纪检组长或纪委书记,其工作由企业所在省级局(公司)纪检监察部门统一负责和管理。
  2、对中国烟草进出口(集团)公司所属企业的违纪违规案件,由该企业所在省级局(公司)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查处。根据工作需要和企业所在省级局(公司)纪检监察部门的要求,中国烟草进出口(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可派人予以配合。

  附:

中国烟草进出口集团成员企业所在的省级局(公司)名单


  上海市烟草专卖局(公司)
  云南省烟草专卖局(公司)
  黑龙江省烟草专卖局(公司)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烟草专卖局(公司)
  陕西省烟草专卖局(公司)
  浙江省烟草专卖局(公司)
  深圳市烟草专卖局(公司)
  吉林省烟草专卖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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