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要抓住当前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最有利的时机
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是一项具有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的工作,必须牢固树立长期作战、常抓不懈的思想,更要看到当前极为有利的时机,增强紧迫感。
1、党中央、国务院对药品监督管理工作极为重视。今年3月4日,江泽民总书记在参加教育、医药卫生界全国政协委员联组会时,对加强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作了重要指示,他指出:“药品是广大人民群众防病治病、保护健康必不可少的特殊商品。要继续深化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不断研创新药,加强对药品质量和药品市场的监管,大力整顿规范药品流通秩序,确保广大群众用上安全有效的放心药”。江总书记的指示,为药品这个特殊商品定了性,对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任务和目标提出明确的要求。这也是建国以来,党的总书记、国家主席首次对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作出重要论述。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把江总书记的重要指示贯彻到药品监督管理实际工作中去,特别是要“大力整顿规范药品流通秩序,确保广大群众用上安全有效的放心药”。4月4日,朱鎔基总理在“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会议”总结讲话中,充分肯定了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近两年的工作,同时对机构组建和药品监督管理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李岚清、吴邦国副总理,近两年都对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作了一系列的批示和指示,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给予很大的关心和支持。4月初,党中央、国务院召开的“两个会议”,又把药品作为五类重点整治的商品之一,继续开展联合打假行动。今年3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务院体改办等部门制定的《关于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的意见》。这一切都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高度重视,体了对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的决心。我们一定要抓住这一极为有利的时机,不辜负党中央、国务院的殷切期望,把药品市场的问题整顿好治理好,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满意。
2、新修订的《
药品管理法》的颁布和实施,为我们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武器。新修订的《
药品管理法》,加大了对制售假劣药品行为的处罚力度;扩大了认定制售假劣药品行为的范围;扩大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范围并增加了资格罚。这些部分的修改,既适应了药品监管的现实需要,又体现了人民的意愿,更反映了打假治劣的呼声,是我们执法监督部门打假的有力武器。今年4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告了《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对认定生产、销售假药造成危害的解释更明确具体、更具操作性,也更严了;同时认定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可以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这一解释,将会有力震慑制售假药的违法犯罪分子。
3、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的逐步到位,为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去年6月,国务院决定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目前各地正在抓紧落实机构的组建、人员的到位。各地要按照国务院领导的要求落实机构、编制和经费,只有建立一支既有一定数量,又符合质量要求的执法监督基本队伍,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才有可靠的组织保证。
(五)充分认识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的重大意义
我们对形势有了一个基本的判断和估计,目前又具备极为有利的条件,但还要从思想上充分认识这次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首先,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是实践江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体现。药品市场的混乱,不仅会影响医药事业的健康发展,还会给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带来很大的威胁,影响社会精神文明的进步和先进文化的发展,甚至破坏社会政治的稳定,最终损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因此,只有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出发,大力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才能为先进生产力的发展、先进文化的进步和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扫除障碍。
其次,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是建立规范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内容。党中央、国务院分析的当前市场经济秩序存在的突出问题,其中药品市场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如假冒伪劣问题,偷税漏税问题,商业欺诈行为,地方保护主义等。我们要把整顿药品市场秩序融入到整个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中,从为经济建设服务,为社会安定服务的大局出发,从讲政治的高度出发,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为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做出应有的贡献。
第三,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是党中央、国务院赋予我们的神圣职责,是保证人民用药安全有效的必然要求。党中央、国务院近年来就强化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建立了集中统一的药品监督管理机构,赋予了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药品研究、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的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职责。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保证人民用药安全有效,是我们的份内职责,我们必须恪尽职守,规范和巩固药品生产经营的良好秩序,确保药品质量,否则,就是我们极大的失职。现在还有些政企不分的“药监局”,不公正执法,这些“局”都是自己挂牌的,我们不予承认,并将组织力量彻底清查。对于这些“局”,各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先把其执法监督权力停下来。
第四,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也是治理腐败的一项重要举措。市场秩序的混乱状况与消极腐败现象有着内在联系。一方面,党政干部中腐败现象的存在,是导致市场经济秩序混乱的重要原因,另一方面,市场经济秩序的混乱又给权钱交易腐败行为滋长提供了土壤。我们必须从保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的高度,深刻认识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大张旗鼓、扎扎实实地把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工作做好做实。
二、明确任务,重点突破,务求集中整治取得实效
切实履行药品执法监督职能,充分运用监管手段,严厉打击各种形式的制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行为,下大力气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保证人民用药安全有效,促进医药事业健康发展,确保国务院确定的“三项改革”同步推进,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营造良好的环境,是我们既定的工作思路和原则,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内药品监督管理的首要任务。今年初全国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上又作了全面部署。这次会议就是要进一步深入学习“两个会议”精神,进一步认清形势,统一思想,明确任务,有计划、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规范和整顿工作。我们要对这项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有足够的思想准备,既要治标,更要治本;既要全面推进,又要突出重点;既要有长远的打算,又要有阶段性目标。
当前,要坚决把思想统一到国务院关于治理整顿经济秩序的决策部署上来,坚决按照江总书记、朱总理、岚清、邦国副总理的指示要求,迅速行动起来,找准药品市场混乱的“病根”,突出重点,紧紧抓住取缔药品集贸市场、整顿中药材市场、打击制售假劣药品、打破地区封锁等重点,依法综合运用各种手段,推进整顿工作的全面开展,真正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务求取得明显成效,使药品市场秩序规范有序,让人民群众放心满意。
(一)加大查处无证违法经营药品行为,坚决依法取缔各种非法药品集贸市场,彻底清理整顿中药材专业市场
最近,国务院领导多次指出,屡关不禁的药品集贸市场,是偷税漏税的“特区”,已成为假冒伪劣药品的集散地,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直接影响医药事业的巩固和发展,甚至影响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以及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决不是繁荣经济,是害人”,必须彻底关掉。
各地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敢于碰硬,不怕得罪人,从以下几方面入手,彻底取缔各种形式的非法药品集贸市场,防止已关闭或取缔市场死灰复燃、由明转暗和变相出现。
第一,各种非法药品集贸市场的重要特点之一就是无证经营药品。及时查处无证经营药品行为,是巩固和扩大市场整顿成果的重要措施之一。各地要加大对药品经营主体和经营行为的监管,特别是要加强对已被取缔的药品集贸市场的巡查力度,密切监测其动向,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预见性,形成高压态势,将其扼制在萌芽状态。对搞挂靠经营、出租转让证照企业要责令其整改,屡教不改的,坚决吊销其证照。
第二,各地要“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家的门”。实践证明,只有全国联动,齐心协力,才能彻底取缔非法市场。各地必须公布已被取缔或关闭的非法药品集贸市场,必须要求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立即从这些集贸市场撤离,一方面给开办市场者巨大的舆论压力,接受社会监督,另一方面,没有企业参与这种非法交易,就可以做到釜底抽薪,就可以做到从根子上铲除集贸市场生存的土壤和条件。这项工作必须在5月底前完成。
第三,要彻底清除那些对全国影响大的变相集贸市场。这些市场的突出特点是地方政府支持、各种原因错综复杂、多年积淀、情况复杂、取缔难度大。药监部门要积极主动依靠省委省政府,做好当地政府的工作,更要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比如加大抽验监督力度和曝光力度以及依法查处力度。
据调查了解,全国17个中药材专业市场普遍存在超范围经营、实质是无证经营的问题,有的还非常严重。对此各地要严格加强监督管理,加大惩处力度,违规严重的,要坚决予以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