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
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的通知
(教基[2001]19号 2001年6月15日)
新世纪第一年,国务院召开了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印发了《
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简称
《决定》)。这是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我国初步实现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宏伟目标后,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推进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所作出的重大决策。
《决定》以邓小平同志“三个面向”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总结了改革开放以来基础教育工作的经验,分析了当前基础教育面临的形势,深刻阐述了基础教育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战略地位,描绘了进入新世纪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蓝图,提出了解决基础教育突出问题的治本之策,抓住了推进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关键环节,对深化教育改革、扎实推进素质教育作了进一步的部署,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决 定》是指导我国新世纪初基础教育工作的纲领性文献,
《决定》的颁布和实施,必将对我国基础教育乃至整个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和深远的影响。为了组织教育系统的广大干部、教职工认真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
《决定》和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宣传
《决定》精神是当前教育战线特别是基础教育领域的一项紧迫而重要的任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当地党委、政府的部署,及时传达全国基 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广大干部、教师认真学习
《决定》和国务院领导同志在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上的重要 讲话。要深刻认识
《决定》形成的时代背景,深刻认识
《决定》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作出的重大 部署,深刻领会
《决定》的精神实质,把思想认识统一到
《决定》的精神上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集中精力抓好领导班子的学习,切实组织好面上的学习、宣传活动。各地要在暑期集中一段时间,组织广大干部、教师、各级教 研人员开展学习活动,并将学习
《决定》作为教师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要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
《决定》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