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智力密集的中心城市国家高新区,以提高技术创新的核心竞争力为目标,重点通过形成以大学、科研机构、研发企业和高技术制造企业为主的技术创新体系,使高新区创新资源的聚集能力明显增强,力争在一些高技术领域实现技术突破并形成重点支柱产业,带动周边地区的相关产业发展;
在副中心的工业城市国家高新区,以提高制造业技术水平为目标,重点通过聚集与本地制造业相关的创新资源和加大对企业研发工作的支持,提升制造业的技术水平;
在少数欠发达地区的国家高新区,以提高经济实力为目标,重点通过与大学、科研机构、研发企业、高技术制造企业的合作,促进高新区内各类企业的技术创新,大力发展为高技术产业配套的加工产业。
四、重点任务
国家高新区的技术创新能力主要体现在对技术创新资源聚集与整合的能力和引导区内企业加强技术创新工作的能力两个方面。通过进一步集成科技创新资源,营造创新创业环境和鼓励支持企业加大技术创新的资金投入,提高国家高新区的整体创新能力,是国家高新区实施“二次创业”的发展战略的核心任务。国家高新区要增强技术创新的紧迫感和责任感,通过实施人才、专利和标准战略、加强区域公共技术平台建设、建立产学研联盟、开展国内外科技交流与合作、大力推进863计划、科技攻关成果和创新基金项目产业化等措施,进一步组织创新资源向国家高新区聚集,增强高新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对先进技术消化、吸收和再创新能力,努力使一些高新技术产业领域实现中国制造到中国创造的转变,使我国产业结构由低端向中高端提升,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做出重要贡献。
(一)以国家高新区环境为依托,完善鼓励技术创新的宏观科技政策
调整和完善技术创新的政策体系,建立以企业投入为主体的技术创新投入机制,进一步引导企业增加研究开发投入经费。制定区域创新政策和产业政策,增加各级政府财政对技术创新环境建设支持力度,营造以公共技术平台为主要内容的创新创业环境,加大对原创性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扶持,支撑和支持企业技术创新活动。制定鼓励外国企业和机构在国家高新区投资研发机构的政策,聚集国际科技创新资源,带动地区技术创新能力的提升。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的法规和政策,支持大学、科研机构和企业依法保护技术创新获得的知识财产和通过多种方式获得许可权益。继续探索技术产权交易机制,初步形成能够支持技术创新能力提升的区域小额资本市场,加快资本与技术的融合。制定和完善国家高新区创新人才政策,有效聚集国内外技术创新和产业化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