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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批准光大银行上海、深圳分行加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批准光大银行上海、深圳分行
加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的通知
(银货政[1999]143号 1999年9月27日)
光大银行:
根据银发[1998]137号文《关于商业银行授权分行加入全国同业拆借市场有关问题的通知》,现批准你行上海、深圳分行从即日起加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成为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成员从事你行授权范围内的同业拆借业务。请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联系,做好有关的技术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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