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同意福建华兴信托投资公司动用存款准备金的批复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同意福建华兴信托投资公司动用存款准备金的批复
(银复[1999]238号 1999年10月20日)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
  你分行《关于福建华兴信托投资公司申请动用存款准备金的紧急请示》(上海银发[1999]69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福建华兴信托投资公司动用法定存款准备金9000万元、期限6个月,专项用于偿还农村信用社到期资金。
  你分行要督促该公司进一步采取增加存款、清收债权、提高资产流动性等有力措施。要求该公司在动用法定存款准备金期间,所筹措的资金在保证存款支付后,要优先补充法定存款准备金。动用期满后,其法定存款准备金账户余额须达到规定的比例。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