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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保总局关于《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可吸附有机卤化物(AOX)有关问题的复函
国家环保总局关于《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可吸附
有机卤化物(AOX)有关问题的复函
(1999年12月13日)
国家轻工业局:
你局《关于报送<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AOX值暂不作强制性指标的函》(国轻行[1999]364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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