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计委关于2000年春运期间
对部分铁路旅客列车实行浮动票价问题的批复
(计价格[2000]8号 2000年1月5日)
铁道部:
你部《关于2000年铁路春运旅客票价浮动的函》(铁财函[1999]428号)收悉。经研究,同意2000年春运期间对部分铁路旅客列车实行浮动票价。现批复如下:
一、实行春运浮动票价的范围:春节前自北京、上海铁路局和广州铁路(集团)公司始发,春节后自成都、郑州、上海、南昌等铁路局和广州铁路(集团)公司始发的部分直通旅客列车,及其他铁路局客流特别集中方向的部分旅客列车(具体见附表)。
二、实行春运浮动票价的时间:春节前1月27日至2月3日8天和春节后2月7日至2月24日18天(春节期间,即2月4日至2月6日票价不上浮)。
三、实行春运浮动票价的幅度:优质优价列车票价上浮20%,其它旅客列车票价上浮30%。
四、同期内铁路局管内旅客列车票价是否上浮,由各铁路局自行决定并报国家计委和铁道部备案。票价最高浮动幅度不得超过上述规定幅度。
五、春运期间,现役军人、革命伤残军人、学生、儿童票价不上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