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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批准大连市商业银行等三家银行成为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批准大连市商业银行等三家银行成为
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的通知
(银货政[1999]181号)
大连市商业银行、淄博市商业银行、烟台住房储蓄银行:
经研究,现批准你行成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参与公开市场业务债券交易。请尽快与中国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联系,做好公开市场业务债券交易的有关技术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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