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行政,立法工作是前提是基础。要进一步加强卫生立法工作,切实提高卫生立法质量,为依法保护人民健康奠定坚实的基础。要把卫生立法与卫生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紧密结合起来,将深化卫生改革、促进卫生事业发展中急需用法律、法规调整的问题作为卫生立法的重点,坚持立法决策与改革、发展的决策相统一。2000年立法工作要以配合国有企业改革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立法为重点,统筹兼顾。通过立法促进卫生行政部门职能切实转变到经济调节、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方面来。抓紧做好卫生法律法规的清理工作,对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法律规范及时进行清理。在卫生立法工作中要坚持贯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最大多数人民的最大利益为根本原则,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充分体现人民意志。正确处理好全局与局部、长远与眼前、部门与部门、中央与地方、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关系。做好规章的备案审查工作,切实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
三、强化政府卫生行政执法职能,实现卫生监督工作法制化管理
依法行政,执法工作是关键。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必须牢固确立起卫生行政部门是政府执法部门的观念。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主要靠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来监督管理,卫生执法工作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关系到法律的尊严、政府的权威和执法部门的形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要充分发挥管理社会公共卫生、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保护公民健康权益的职能作用,一切行政行为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切实做到依法办事、严肃执法,纠正不顾国家全局利益和人民根本利益的本位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对违法者,要依法严肃查处,以儆效尤。2000年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组织力量,加大执法力度,重点抓危害人民身体健康的重大案件,严厉打击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使社会公共卫生秩序得到明显好转。要进一步完善
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现场卫生监督检查程序。各级卫生行政执法机构要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制度,罚没款一律上缴国库。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结合卫生监督体制改革,进一步整顿卫生行政执法队伍,聘用卫生行政执法人员要严格标准、公平竞争、择优录用、持证上岗,切实把住进人关。建立健全卫生行政执法人员的岗位及定期培训制度,培养一支既熟悉跨学科专业知识、又熟悉法律知识的复合型卫生执法队伍,着力提高卫生监督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适应日益完善的卫生执法体制和综合执法的需要。改善执法条件和技术监测检验手段,保证执法的权威、公正、有效,对卫生行政执法人员要严肃纪律、严格管理,强化监督、从严治政,对滥用职权、执法犯法、徇私枉法的,必须坚决依法严肃处理并清理出卫生行政执法队伍,决不让少数“害群之马”败坏卫生行政部门的形象,损害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和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