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盐酸氟西汀
胶囊更改生产单位的批复
(药管注[1999]383号)
江苏省卫生厅:
你厅苏卫药政[1999]405号收悉。
鉴于常州华生制药有限公司为常州四药制药有限公司与美国华生制药有限公司的合资公司,具备生产条件并通过GMP认证,经研究,同意批准由常州四药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盐酸氟西汀胶囊转由常州华生制药有限公司生产。其批准文号国药准字[1998]X--420号转发给常州华生制药有限公司,常州四药制药有限公司不再生产。常州华生制药有限公司须将该品的包装、标签送江苏省卫生厅审核,其生产的前三批样品送江苏省药品检验所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