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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进口芦荟、没药的批复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进口芦荟、没药的批复
(国药管注[1999]447号)
天津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进口芦荟、没药的申请报告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同意进口以下货物。
请按规定报验报关。
本批件两个月内一次有效。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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