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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综合治理办公室2000年创建安全单位活动工作安排》的通知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综合治理
办公室2000年创建安全单位活动工作安排》的通知
(国中医药办综[2000]13号)


局在京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综合治理办公室2000年创建安全单位活动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为进一步贯彻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和首都综治委《关于进一步开展基层安全创建活动的工作意见》通知精神,保证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维护社会的长治久安和单位内部的稳定,为干部职工的工作、生活创造一个良好的安全环境,根据中央国家机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关于《中央国家机关1999-2000年创建安全单位活动规划》的通知要求,保证局在京直属单位到2000年底前95%以上的单位达到首都综治委提出的创建安全单位标准,把局在京单位的创建活动引向深入,特对2000年创建安全单位活动做如下安排:
  一、“创安”活动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为指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以进一步落实中央综治委《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的工作意见》为重点,坚持党委领导、部门负责、群众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思路,把开展创建安全活动作为今后一个时期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在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和依靠各单位党政领导和综治办的作用,继续坚持预防为主、确保重点、维护稳定、保障安全的方针,完善各单位的防范机制和防范措施,减少内部的发案和各类事故的发生,保持单位内部有一个良好的治安秩序和工作环境。
  二、实施步骤
  (一)2000年上半年为再动员、部署年
  1、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实际对创建工作进行层层再动员、部署,加大对创安工作的宣传力度。
  2、对于尚未建立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及办事机构的单位,首先要健全机构,对治安、防火、调解等群众组织进行调整、充实。
  3、对在1999年创安活动检查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各单位要认真对待,加以整改,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填平补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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