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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湿润烧伤膏问题的函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湿润烧伤膏问题的函
(药管注[1999]397号)
北京光明中医烧伤创疡研究所:
你所湿润烧伤膏问题,经我司研究按技术转让方式解决。请你所和受让方按我局相关规定办理。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药品注册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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