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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将国药医药发展公司划转到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的批复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将国药医药发展公司
划转到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的批复
(国药管办[1999]461号)
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
根据你公司《关于将国药医药发展公司划转到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的请示》(国药总财字[1999]第176号)及你公司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服务中心就国药医药发展公司转让协议书,经研究,同意将国药医药发展公司划转到你公司。请据此办理有关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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