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做好卷烟定价工作。卷烟工商企业的定价必须遵守“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各省级局要根据企业卷烟生产成本、期间费用、各项税费以及产品在市场的信誉,指导企业合理定价。要严格贯彻执行《
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对部分卷烟产品出厂价格实行限价的通知》(国烟计(1999)423号),按国家局对部分包装规格的卷烟产品提出的最低出厂价格要求,凡在最低限价以下的产品必须停止生产。卷烟工商企业要建立内部价格管理制度,坚持集体定价,不得口头定价或个人定价。
七、卷烟工商企业要联手保价。工商企业签订购销合同时要明确产品的市场目标批发价位,商业企业要切实按照工业企业提出的目标价位销售。当市场的实际批发价格低于目标价位时,工商企业要联合采取控制产量、调整投放节奏等措施,以稳定价格。
八、加强网建工作。各级领导要把网建工作摆在重要的位置,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亲自组织、亲自协调,加强调查研究,下决心解决网建工作本身以及影响卷烟销售网络功能发挥的突出问题,切实建立完整的市场体系,增强对市场的控制力。当前重点要抓好城市网建工作,利用城市网建的辐射功能,发挥对卷烟价格的引导作用。
九、进一步加强对卷烟销售工作的考核。一方面继续抓好卷烟促销工作,克服卖多少算多少的思想,把完成销量与职工收入挂钩;另一方面各省级局要加强卷烟毛利率的考核,解决商业企业亏损问题,提高经济效益。
十、加强专卖管理。必须把专卖管理与网建工作有机的结合起来,采取专销结合、网点建设与专卖管理同步延伸等措施,坚决打击卖假烟和大宗倒卖的行为,制止非法渠道流入流出,夺回被“假、私、非、超”卷烟占领的市场,营造一个健康的市场环境。
十一、密切注意市场动态,做好价格信息工作。卷烟价格信息网点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及时准确地上报卷烟价格信息。各省级局要重视价格信息工作,充分利用价格信息,加强市场分析,切实推进价格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十二、国家局将对各地实施最低限价的情况进行抽查并对抽查的结果予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