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农业部关于禁止从意大利和日本进口鸟类动物及其产品的规定

农业部令
(第29号)


  现发布《关于禁止从意大利和日本进口鸟类动物及其产品的规定》,即日起实施。

                            部长 陈耀帮
                         二000年一月二十一日

关于禁止从意大利和日本进口鸟类动物及其产品的规定


  根据世界动物卫生组织通报,近期意大利和日本分别暴发高致病力禽流感(H7N1型)和新城疫病。为防止这些国家的高致病力禽流感和新城疫传入我国,保护我国养禽业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特规定如下:
  一、禁止直接或间接从意大利和日本输入鸟类动物(包括鸟类动物的精液、蛋或胚胎)及其产品。
  二、禁止邮寄和游客携带意大利和日本的鸟类动物产品及鸟类动物的精液、蛋或胚胎入境,一经发现,一律做销毁处理。
  三、各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和口岸动物检疫机关,凡截获来自意大利和日本的鸟类动物(包括鸟类动物的精液、蛋或胚胎)及其产品,一律就近销毁处理。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