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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计委关于运用价格杠杆推动节假日消费促进国内需求增长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计委关于运用价格杠杆推动
节假日消费促进国内需求增长有关问题的通知
(计价格[2000]430号 2000年4月19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物价局(委员会):
  国务院决定增加法定节假日以来,每年有“五一”、“十一”、“春节”三个黄金假日,形成以旅游、娱乐、购物为主要特征的“假日经济”,对拉动消费需求,促进经济增长起到了明显作用。为给广大人民群众节假日出游、休闲、娱乐、购物创造一个良好的市场环境,促进节假日消费市场的健康发展,现就发挥价格杠杆作用,进一步规范节假日消费市场价格秩序,促进节假日消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节假日期间的市场价格管理工作
  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节假日消费对拉动内需的重要作用,把做好节假日市场价格工作作为扩大内需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注意研究和解决近年来由于市场商品丰富、供应充足,价格已基本放开而产生的新情况、新问题,针对目前消费市场中存在的一些乱收费、欺诈宰客和低价倾销等不规范价格行为,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措施,规范节假日市场价格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护、引导、促进假日经济的顺利发展。
  二、认真搞好节假日运输价格调控与规范工作
  节假日旅游消费属于享受型和发展型消费。随着旅游人数的增多,部分旅游热线运能与运量的矛盾愈加突出,出门难、购票难等问题近期内还难以完全解决。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价格杠杆作用,促进旅游经济的发展。一是要贯彻落实国务院已批准的对部分旅客列车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政策,对有替代运输工具的部分旅游热线铁路客运票价实行浮动,以缓解旅游热线的运输压力,确保旅客运输安全畅通。二是要利用价格杠杆促进铁路运输部门尽快开展全国各地旅客往返、中转联网售票业务,促进铁路、公路、民航、水运各部门联网售票系统的建立,促进旅游中介服务公司代购(代售)车、船、机票,尽可能方便旅客出游。三是推行适应各种需求层次的票价“套餐”服务。对家庭、团队等不同旅游人数和往返旅客票价可适当优惠;对不同时段的城际间、城乡间的车、船票,可实行不同的票价;对高标旅游车、软席列车可实行浮动票价。四是要规范民航票价管理,完善机票价格折扣办法。对团体旅客机票优惠幅度要进一步扩大。五是要大力整顿售票、运输环节乱涨价、多收费行为。对运输部门和中间代理环节乱涨价、多收费、欺诈宰客、强制加收各种附加费,制约假日消费增长的行为,要按《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从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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