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关于印发《关于中国科学院
广州化学研究所整体转制的决定》的通知
(科发产[2000]0187号2000年4月24日)
广州化学研究所:
你所“关于呈报《广州化学研究所关于整体转制草案》的请示”(广化所字(2000)03号)收悉。经对你所整体转制方案进行研究,并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我院实际,形成《关于中国科学院广州化学研究所整体转制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现将《决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请你们积极组织人员,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办理社会统筹、资产评估及工商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对在决定中未涉及而在具体操作时出现的重要问题,应及时向院产业局请示。在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后,将转制的全套材料报院产业局备案。
中国科学院高技术产业发展局
2000年4月24日
关于中国科学院广州化学研究所整体转制的决定
为加快我院开发所转制步伐,进一步推动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院决定中国科学院广州化学研究所整体转制为公司制企业,探索一条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规律、逐步与国际接轨的高技术产业发展之路。
一、转制目标
将现有科研事业体制整体转制为公司制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行新的运行机制。以市场为导向,以科研为依托,以效益为中心,选定重点发展方向,加大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力度;以人为本,加强技术创新队伍建设,建立适合市场和企业发展需求的分配激励机制。争取发展成为在资源利用、环保新材料领域有创新特色的股份制高新技术企业集团。
二、发展方向
1.主要发展领域:天然资源化学与材料、海洋生物化学技术、二氧化碳化学利用与近期发展产品相关的应用研究。
2.近期重点发展产品:化学灌浆材料与工程,精细化学品,环境化学材料与工程。
三、组织形式、股本结构、出资方式及来源
1.组织形式:整体转制成由院和研究所在职职工出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职工股由职工持股会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