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调整职工冬季取暖补贴标准的通知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
关于调整职工冬季取暖补贴标准的通知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北京市劳动局、人事局、财政局《关于调整职工冬季取暖补贴标准的通知》(京劳险发[1999]60号)精神,决定自l999年冬季起调整中央国家机关家居本市职工冬季取暖补贴标准,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本市长城以内地区取暖补贴标准由原定的120元提高到140元。
  二、延庆、怀柔、密云、平谷四个县的长城以外地区的取暖补贴标准由原定的135元提高到160元。
  三、属于发放取暖补贴范围的职工,因故不能回家而住在集体宿舍的,由本单位每年从发放给本人的补贴中扣除45元作为职工住集体宿舍的取暖费用。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