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上述电厂上网电价调整、平价电量补助以及新投产电网项目投资还本付息对销售电价的影响,已计入浙江省统一销售电价水平(其中电网项目投资还本付息影响销售电价每千瓦时1.1分)。各类用户具体价格水平见本文所附电价表。
大工业用户基本电费的计费方式(按变压器容量或按最大需量),在不影响电网安全经济运行的前提下,经供用电双方充分协商后,由用户自行选择,但在1年之内应保持不变。
五、为增加电价透明度,将电力建设基金、三峡工程建设基金、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列入销售电价。电力建设基金、三峡工程建设基金现行征收标准和征收使用办法不变;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征收标准为每千瓦时0.5分。上述三项基金和收费项目由电力企业收取后专户存储,不得在价外另行收取。
六、为减轻工业企业特别是国有重点高耗电企业的电费负担,决定实行以下电价优惠措施:
(一)对生产能力在4万吨及以上的铁合金和3万吨及以上的氯碱企业生产用电,根据 1998 年实际电价标准适当优惠。具体标准由省物价局核定,同时报我委备案。
(二)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达到年生产规模5万吨以上的电解铝企业生产用电的电价优待措施按我委计价格[1999]977号文有关规定执行。
(三)为开拓电力市场,扩大电力销售,减轻工业用户电费负担,供电企业可以对大工业用户在不扩大规模的情况下的新增用电量实行电价优惠,但优惠幅度不超10%。具体价格由省电力公司与用户协商确定,报国家电力公司和省物价、经贸部门备案。
七、以上电价自2000年1月1日抄见电量起执行。1997年国家计委、电力部印发的《浙江电网销售电价表》(计价管[1997]444号)同时废止。
八、请按照本通知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确保电价调整方案的顺利出台。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我委。
附件:浙江省电网销售电价表
附件:
浙江省电网销售电价表
单位:元 / 千瓦时
┌─────┬─────────────────────────────┬───────────┐
│ │电度电价 │基本电价 │
│用电分类 ├─────┬─────┬─────┬─────┬─────┼─────┬─────┤
│ │不满 │1—10 │35--110千 │110千伏 │220千伏及 │最大需量 │变压器容量│
│ │1千伏 │千伏 │伏以下 │ │以上 │(元/千瓦/ │(元/千伏 │
│ │ │ │ │ │ │月) │安/月) │
├─────┼─────┼─────┼─────┼─────┼─────┼─────┼─────┤
│一、城镇居│0.530 │0.510 │ │ │ │ │ │
│民生活电价│ │ │ │ │ │ │ │
├─────┼─────┼─────┼─────┼─────┼─────┼─────┼─────┤
│二、农村居│ │0.460 │ │ │ │ │ │
│民生活电价│ │ │ │ │ │ │ │
├─────┼─────┼─────┼─────┼─────┼─────┼─────┼─────┤
│三、大工业│ │0.510 │0.495 │0.485 │0.480 │27.00 │18.00 │
│电价 │ │ │ │ │ │ │ │
├─────┼─────┼─────┼─────┼─────┼─────┼─────┼─────┤
│其中:电石│ │0.500 │0.485 │0.475 │0.470 │27.00 │18.00 │
│、电解烧碱│ │ │ │ │ │ │ │
│、合成氨、│ │ │ │ │ │ │ │
│电炉黄磷 │ │ │ │ │ │ │ │
├─────┼─────┼─────┼─────┼─────┼─────┼─────┼─────┤
│四、非工业│0.708 │0.688 │0.673 │ │ │ │ │
│、普通工业│ │ │ │ │ │ │ │
│电价 │ │ │ │ │ │ │ │
├─────┼─────┼─────┼─────┼─────┼─────┼─────┼─────┤
│五、商业电│0.899 │0.879 │0.864 │ │ │ │ │
│价 │ │ │ │ │ │ │ │
├─────┼─────┼─────┼─────┼─────┼─────┼─────┼─────┤
│六、部队、│0.530 │0.510 │0.495 │ │ │ │ │
│狱政、敬老│ │ │ │ │ │ │ │
│院电价 │ │ │ │ │ │ │ │
├─────┼─────┼─────┼─────┼─────┼─────┼─────┼─────┤
│七、农业生│0.400 │0.380 │0.365 │ │ │ │ │
│产用电 │ │ │ │ │ │ │ │
├─────┼─────┼─────┼─────┼─────┼─────┼─────┼─────┤
│八、中、小│ │0.172 │0.157 │0.147 │ │27.00 │18.00 │
│化肥 │ │ │ │ │ │ │ │
├─────┼─────┼─────┼─────┼─────┼─────┼─────┼─────┤
│九、贫困县│0.113 │0.093 │ │ │ │ │ │
│农业排灌用│ │ │ │ │ │ │ │
│电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