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吉林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更名及增资扩股的批复
(2000年6月21日 证监机构字[2000]第132号)
吉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吉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重组、更名及增资扩股方案复查的请示》(吉证发[2000]38号)、《关于核准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综合类证券公司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股权变更及增资扩股方案。
二、核准你公司更名为“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三、核准你公司注册资本金增至人民币101,022.25万元。经吉林建元会计师事务所(吉林建元会师验字[2000]第13号)验证,你公司注册资本金已足额到位。核准以下股东入股资格及出资份额:
(一)吉林省信托投资公司45028万元
(二)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216.25万元
(三)长春房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00万元
(四)通化金马药业股份有限公司6000万元
(五)吉林省交通投资开发公司5472万元
(六)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2000万元
(七)长春兰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0万元
(八)吉林省宏大煤炭物资公司118万元
(九)吉林省银丰商贸公司118万元
(十)吉林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70万元
四、核准《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五、核准你公司业务范围为:
(一)证券的代理买卖;
(二)代理还本付息、分红派息;
(三)证券代保管、鉴证、代理登记开户;
(四)证券的自营买卖;
(五)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你公司从事其他证券业务的资格需单独向我会申请。此次批复暂不确定你公司所属类型,待2年过渡期满后,视业务开展情况,再予确定。
六、确认李维雄、金光日、徐继红、宋德清、吕萍、冯成蔚、孙小丹担任你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其中,李维雄任董事长兼总经理,金光日、徐继红、宋德清、吕萍、冯成蔚、孙小丹任副总经理。、请你公司接此批复后,到我会换领《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和《证券经营机构营业许可证》,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自本批复下发一个月内,新公司必须挂牌开业,逾期本批复自动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