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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吉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更名及增资扩股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吉林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更名及增资扩股的批复
(2000年6月21日 证监机构字[2000]第132号)


吉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吉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重组、更名及增资扩股方案复查的请示》(吉证发[2000]38号)、《关于核准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综合类证券公司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股权变更及增资扩股方案。
  二、核准你公司更名为“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三、核准你公司注册资本金增至人民币101,022.25万元。经吉林建元会计师事务所(吉林建元会师验字[2000]第13号)验证,你公司注册资本金已足额到位。核准以下股东入股资格及出资份额:
  (一)吉林省信托投资公司45028万元
  (二)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216.25万元
  (三)长春房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00万元
  (四)通化金马药业股份有限公司6000万元
  (五)吉林省交通投资开发公司5472万元
  (六)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2000万元
  (七)长春兰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0万元
  (八)吉林省宏大煤炭物资公司118万元
  (九)吉林省银丰商贸公司118万元
  (十)吉林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70万元
  四、核准《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五、核准你公司业务范围为:
  (一)证券的代理买卖;
  (二)代理还本付息、分红派息;
  (三)证券代保管、鉴证、代理登记开户;
  (四)证券的自营买卖;
  (五)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你公司从事其他证券业务的资格需单独向我会申请。此次批复暂不确定你公司所属类型,待2年过渡期满后,视业务开展情况,再予确定。
  六、确认李维雄、金光日、徐继红、宋德清、吕萍、冯成蔚、孙小丹担任你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其中,李维雄任董事长兼总经理,金光日、徐继红、宋德清、吕萍、冯成蔚、孙小丹任副总经理。、请你公司接此批复后,到我会换领《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和《证券经营机构营业许可证》,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自本批复下发一个月内,新公司必须挂牌开业,逾期本批复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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