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
海通证券有限公司股权变更有关问题的批复
(2000年4月5日 证监机构字[2000]67号)
上海证券监管办公室:
你办《关于转报海通证券有限公司股东变更的请示》(沪证机[2000]02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上海市丝绸进出口公司、上海市服装进出口公司、上海证券报纺织进出口公司、上海市针织品进出口公司、上海市对外贸易公司等5家公司将持有的海通证券有限公司股权8160万元,转让给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二、同意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将持有的海通证券有限公司股权1020万元,转让给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