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国内生产总值、工业总产值绝对额按现价、增长速度按不变价口径计算;本表于下一年元月底前报出
负责人: 填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
指标解释
关于指标解释的总体说明:
一、所有指标均为全区范围口径,既包含区内生产、经营部分,也包含区外生产、经营部分。
二、表中外商投资企业包括港澳台商合资、合作、独资经营企业及其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也包括中外合资、合作、外方独资经营企业及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三、报表种类及报送时间:全国开发区计算机联网报表分季报和年报。季报表于季后15日前报出,年报表于1月底前报出。
1.增加值:是指—定时期内国民经济各个部门的企业、事业、行政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生产和提供最终使用的产品或劳务的价值。增加值有三种表现形态,即价值形态、收入形态和产品形态。在核算中,增加值的三种表现形态表现为三种计算方法,即生产法、收入法和支出法。具体运用哪种核算方法依各开发区实际执行情况为准。
2.国内生产总值:是指—个国家(或地区)在—定时期内所生产和提供最终使用的产品和劳务的价值,即国民经济各部门增加值之和。
3.工业总产值:指以货币表现的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生产成品价值、对外加工费收入和自制半成品在产品期末期初差额价值之和。
现统一如下口径:
①绝对额按现行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②包含范围为在开发区注册的全部工业企业:一是既包含区内生产部分,也包含区外生产部分;二是既包含“全部国有及年产品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的非国有工业企业”,又包含限额以下的其他工业企业。
③部分开发区如果不统计工业产值,用工业销售收入代替。
4.出口总额、进口总额:按国家制度要求,这两个指标按海关口径统计。若尚未用海关口径的,可按原有口径填报。
5.税收收入:指在开发区注册的所有单位(不论在区内经营还是在区外经营)在报告期内实现的税金总额。包括开发区国税局组织的税收和地税局组织的税收,不包括关税、海关代征消费税和增值税等海关征收的税收。
6.财政收入:包括总的税收收入(见上面解释)、专项收入、其他收入等。对于政府投入进行土地开发而取得的土地收入(—级土地收入)也应计入全区财政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