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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山东省泰安市郊区政府驻地迁移及更名的批复
民政部关于山东省泰安市郊区政府驻地迁移及更名的批复
(民发[2000]95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泰安市郊区驻地迁移及更名的请示》(鲁政发[1999]112号)收悉。经国务院批准,同意将泰安市郊区更名为岱岳区,岱岳区人民政府驻地由泰山区迁至岱岳区粥店街道办事处粥店村西侧。所需经费由你省自行调剂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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