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部、科技部、教育部、财政部、国家计委、
中国科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批准1999年度
“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及做好有关工作的通知
(人发[2000]75号 2000年7月5日)
在邓小平理论特别是人才人事理论和党的十五大关于人才资源开发精神指导下,为了在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影响重大、跟踪世界科学技术前沿的高科技领域里造就一批跨世纪的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改善我国专业技术带头人队伍的结构,形成青年人才能持续成长、不断涌现的良好机制,全面推动我国专业技术队伍的建设工作,从而更好地为我国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经专家评审,并报“百千万人才工程”领导小组批准,1999年度“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320人的名单业已确定,现予正式颁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跨世纪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既是进入知识经济时代提高我国综合国力的要求,也是实现我国“科教兴国”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客观需要。实施“百千万人才工程”是培养跨世纪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的重要举措,是推动知识创新、技术创新,使我国在国际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的战略选择,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
二、对“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要加大培养力度,为他们提供良好的工作生活条件,创造有利于更好发挥其作用的环境,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人制宜地对其合理使用,在实践中充分发挥他们的智慧和创造力,并对其进行认真的考核。要努力营造合理竞争、能上能下、有进有出、评价公正、奖罚有度的用人机制,把这项工作抓细抓实。
三、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要善于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纠正。要把好的经验和建设性意见及时反馈给我们,使人选的遴选、培养、考核和使用工作能更好地为建设高素质社会化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服务,从而更好地为我国的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
四、接到本通知后,请按照《
关于强化“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培养的通知》(人发[1996]98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考核工作的通知》(人发[1998]62号)文件精神抓紧做好各项落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