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下放重庆大足石刻博物馆、四川九寨沟风景区、四川黄龙风景区、云南路南石林、西藏布达拉宫、陕西秦始皇兵马俑、陕西历史博物馆、陕西西安碑林博物馆、甘肃敦煌莫高窟、甘肃麦积山石窟等10个国家级旅游参观点门票定价权限,由游览参观点所在地区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价格,报国家计委备案。
三、完善价格运行机制,采用支持性价格政策筹集建设资金,促进西部地区基础设施建设
(一)继续允许西部地区修建二级收费公路,鼓励外资和社会资金投入西部公路建设。
(二)在西部地区基础设施建设中,扩大以收费权为核心的经营权质押政策的实施范围,鼓励外资和社会资金投向西部地区。
(三)积极疏导西部电网电价矛盾,鼓励对西部的电力投资。单独核定西部地区各电网输配电费用,鼓励电力生产企业与用户直接签订购电合同,降低用户电费负担。适当降低东西部地区之间骨干电网联络线的输电费用,鼓励“西电东送”。改革现行的电网销售电价分类结构,拉大高电压、高负荷率与低电压、低负荷率电价的差价,充分发挥西部电价优势,促进高耗电企业向西部电力资源丰沛地区转移。
(四)没有征收污水处理费的西部地区城市要尽快开征污水处理费,已经开征的城市要进一步提高污水处理费标准,尽快达到补偿合理成本略有盈利水平。
(五)在全国出台统一的垃圾处理收费政策前,西部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当地情况提前出台垃圾处理收费政策,推行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四、积极推进教育收费改革,实行促进高等教育发展的政策,加快西部地区教育事业发展和人才培养步伐
(一)西部地区可根据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和学生及家长的实际承受能力,适时合理调整非义务教育收费标准,提高学费在培养成本中的比重。同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特困生补助和学费减免的各项规定,不使学生因交不起学费而失学。
(二)西部地区社会力量办学的收费标准,可以按照实际成本并考虑发展需要来核定。在改善学生住宿条件的前提下,可适当提高学生住宿费标准,鼓励社会资金按照统一规划建设经营学生宿舍。
(三)东中部地区要支持西部地区教育事业发展和人才培养,研究制定招收西部地区学生的学费减免政策和补贴政策,加快西部人才培养步伐。
五、积极运用价格杠杆,促进西部地区退耕还林还草和农业结构调整,改善西部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