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关于公布钨品、锑品出口供货企业名单(第2批)的通知
(国经贸外经[2001]710号 2001年7月12日)
为贯彻落实《
钨品、锑品出口供货企业资格认证暂行办法》(国家经贸委、外经贸部令第21号,以下简称21号令)精神,我们对各地报来申请钨品、锑品出口供货资格认证的企业进行了审查。在听取有关协会、商会意见的基础上,经研究,现将通过出口供货资格认证的企业名单予以公布。请各出口供货企业严格按照21号令的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钨品、锑品出口供货企业名单(第2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