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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印发《中央债券簿记系统债券转托管业务操作规程》的通知

  4、当原帐户中已无债券托管,且无未到期回购、质押及司法冻结等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关系时,中央结算公司将自动办理原帐户和原帐户业务操作IC卡的注销,销户手续办妥后书面通知被注销帐户的持有人,被注销帐户的持有人应将原业务操作IC卡寄回中央结算公司系统部。
  第六条 乙类帐户变更为丙类帐户债券转托管流程
  1、原乙类帐户结算成员通过其结算代理人按照《债券托管帐户开户规程(暂行)》的要求,向中央结算公司提交开户申请材料,经中央结算公司审核合格后开立丙类帐户,向其核发丙类帐户开户通知书。
  2、已与中央结算公司联网的原乙类帐户结算成员将其原帐户的债券转托管至丙类帐户流程同上述2、3、4项,即通过发送转托管指令的方式办理;未与中央结算公司联网的原乙类帐户结算成员应填写“债券转托管申请书”(格式见附件,可用A4纸复印使用)一式叁份,签章后交其结算代理人,结算代理人签章,一份退申请人,一份留存,另一份填写密押(用分销密押代替)传真并快递至中央结算公司托管部。
  3、托管部收到转托管申请书核押确认无误后,在中央债券簿记系统代发转托管指令,系统将自动将其可用余额过户至新帐户,并生成转托管过户通知单;对不符合条件的,系统将生成转托管失败通知书,结算代理人可通过系统终端查询输出。
  4、当原帐户中已无债券托管,且无未到期回购、质押及司法冻结等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关系时,中央结算公司将自动办理原帐户和原帐户业务操作IC卡的注销,销户手续办妥后书面通知被注销帐户的持有人,被注销帐户的持有人应将原业务操作IC卡寄回中央结算公司系统部。
  第七条 丙类帐户结算成员变换结算代理人或变更为乙类帐户债券转托管流程
  1、丙类帐户结算成员确定新的结算代理人后,通过新的结算代理人到中央结算公司按《债券托管帐户开户规程(暂行)》申请开立新的丙类帐户;或直接到中央结算公司申请开立乙类帐户,取得业务操作IC卡。
  2、新的帐户开立并启用后,新的业务均通过新的帐户办理,原帐户停止办理新业务,只办理转托管或未到期业务的到期手续。
  3、转托管具体手续为:丙类帐户结算成员到原结算代理人处填制“债券转托管申请书”(格式见附件)一式两份,结算代理人确认签章后,一份退申请人,一份留存,并向中央债券簿记系统发送转托管指令,中央债券簿记系统收到并确认后办理过户,并生成转托管过户通知单,结算代理人可从系统终端输出。
  4、待原帐户中已无债券托管,且无未到期回购、质押及司法冻结等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关系,中央结算公司将自动办理原帐户的注销,销户手续办妥后书面通知被注销帐户的持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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