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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参加“中药与植物药国际高级论坛”的通知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参加
“中药与植物药国际高级论坛”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举办“中药与植物药国际高级论坛”的通知(国药监办(2001)280号),已于2001年6月中旬下发你们。目前,大会日程及有关事宜已确定(见附件1),请你们本着自愿参加的原则,按照下列要求做好参加“中药与植物药国际高级论坛”的组织工作。
  一、认真做好论文的收集、审核工作。按照前次通知要求,对辖区内提交的论文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论文(每篇论文均要求附500字以内的摘要,欢迎附英文译稿),于2001年8月31日前统一E-MAIL至论坛组委会日常工作联系办公室(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国医药国际交流中心);
  二、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参会名额分配表(见附件2),认真落实参会单位及人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可根据需要安排1人带队参会,我局对带队人员不作具体要求。参会人员总数超过分配名额的,请与论坛组委会日常工作联系办公室(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国医药国际交流中心)联系。
  参会人员确定后,请通知参会人员务必在9月15日前将注册费交/汇至论坛组委会日常工作联系办公室(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国医药国际交流中心)。请将代表团名单(含你局具体负责联络、组织和带队参会人员的姓名、性别、电话、传真和E-MAIL)整理成电子文档(内容见附件3),于2001年8月25日前统一E-MAIL至论坛组委会日常工作联系办公室(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国医药国际交流中心);
  三、抓紧落实辖区内有关药品生产、经营、研究、教学等单位参加会议和会场外展示、会刊宣传等。通知有意参加会场外展示和会刊宣传的企业,请他们直接与论坛组委会日常工作联系办公室(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际交流中心)联系。
  特此通知
  附件:1、中药与植物药国际高级论坛具体要求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参会名额分配表
     3、报名回执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二00一年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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